贪了一千多万,他为啥在加拿大只能扫雪、吃面条

原标题:贪了一千多万,他为啥在加拿大只能扫雪、吃面条

近日,五集电视专题片《红色通缉》播出,十多名红通人员出镜回忆逃亡经历,贪官及家属四处躲藏、寄人篱下的生活状态给观众带来极大震撼。

斩断外逃人员的"财源"--通过釜底抽薪使其生活举步维艰,进一步压缩其生存空间,已经成为成功追逃的关键一环。近年来我国一些法律制度的创新,例如专题片中提到的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就发挥了重要作用。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人民群众最痛恨腐败现象。如果腐败分子逃匿或者死亡,不没收其违法所得,会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获得感,也会严重影响党和国家的形象。随着法律的不断完善,那些妄图国内捞钱海外潇洒的外逃人员必将梦碎,而腐败分子的违法所得,也必将回到人民手中。

没收违法所得切断资金来源

蒋谦,"百名红通人员"第65号,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拆迁协调部原部长,涉嫌贪污和滥用职权罪,2011年11月逃往加拿大。此前他在2008年就办理投资移民,获得了加拿大永久居留身份,这无疑为追逃增加了难度。

他在武汉城市排水公司任职期间,负责武汉市一个污水处理厂拆迁项目,和人合谋虚构拆迁内容,骗取国家拆迁补偿款,获利1400多万元。他自知一旦暴露后果严重,因此2008年就和妻子办理了加拿大投资移民。案发后,虽然蒋谦逃往了加拿大,但资产未能全部转移到海外,追逃工作组迅速冻结了他的所有资产。

2012年,我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中写入了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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