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总审计师:“个人所得税”APP已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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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国家税务总局总审计师:"个人所得税"APP已上线
12月24日下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财政部副部长程丽华和国家税务总局总审计师刘丽坚等领导就近日正式对外发布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和《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答记者问。
针对记者提出《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出台后,纳税人应如何办理专项扣除的问题,刘丽坚将其归纳为三步,"一是对条件,二是报信息,三是留资料"。
国新发布客户端公布的吹风会实录信息显示,刘丽坚在回应上述提问时透露了由国家税务总局开发的"个人所得税"APP软件目前已经正式上线。
刘丽坚介绍称:
第一步是对条件。就是将自己的个人情况与6项专项附加扣除的条件对照一下,看看自己是否符合扣除的条件,符合几项,比如子女是否处于受教育阶段,老人是否已经达到60岁,在自己工作的城市有没有贷款买房或者租房等。
第二步是报信息。无论是选择在扣缴单位发工资时享受扣除,还是选择在次年自行向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都仅需填写并报送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即可。具体填报方式有四种,供大家任意选择:一是下载手机APP"个人所得税"填写,二是登录各省电子税务局网站填写,三是填写电子信息表,四是填写纸质信息表。电子和纸质信息表都可以在税务局网站上下载。其中,选择在扣缴单位办理扣除的,可以直接将纸质或者电子表提交给扣缴单位财务或者人力资源部门,也可以通过手机APP或网页填写后选择推送给扣缴单位,这样单位每月发工资时就可以办理扣除。如果想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可以在第二年汇算清缴时将有关信息提供给税务机关后办理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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