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对“炸街族”首开罚单:拘15天记39分罚6500元

12月1日凌晨,徐家汇路沿街住户向上海市相关部门举报,当天凌晨5时许听到震耳欲聋的摩托车引擎轰鸣声。当天,上海公安交警部门通过调查找到违法当事人姜某及其摩托车。这是上海12月1日《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噪声污染治理工作的通告》正式施行以来查获的第一起机动车噪声污染违法行为。

近期,上海公安交警在浙江公安交警的配合下,对姜某及其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浙DXP203"的行为进行了调查。经查验鉴定后,对其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15日,收缴牌证扣留车辆,并处以记12分罚款5000元。同时,姜某还存在噪声污染、多次闯红灯、改装车辆等交通违法行为,总计被处以行政拘留15日,收缴牌证,扣留车辆,记39分,罚款6500元。

据上海公安交警介绍,经查证,姜某存在以下7项交通违法行为:噪声污染违法行为,处以记3分,200元罚款;4次闯红灯违法行为,分别处以记6分,200元罚款,合计处以记24分,800元罚款;擅自改装机动车违法行为,处以500元罚款;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15日,收缴牌证,扣留车辆,记12分,5000元罚款。

从12月1日起,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噪声污染治理工作的通告》正式施行,通告中规定上海全天禁止噪声超过80分贝的九座以下客车在本市道路(高速公路除外)行驶;每天21时至次日7时禁止噪声超过80分贝的摩托车在本市道路行驶。驾驶超过噪声分贝的机动车在道路通行的,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规定,处200元罚款,记3分。擅自加装涡轮、改动排气管及消音装置等的,由公安机关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有关规定,处500元罚款,并责令恢复机动车原状。同时,《通告》也提示:市民可通过“110”报警电话、“上海交警”APP等平台举报反映机动车噪声污染问题,公安机关及时受理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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