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利谣言案”刘成昆上诉案宣判: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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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青城天平官方微博11月23日消息,呼和浩特市中院23日已对"伊利谣言案"中刘成昆寻衅滋事罪上诉予以驳回,维持原判。
呼和浩特市中院于2018年11月23日上午10:30,对原审被告人刘成昆犯寻衅滋事罪上诉一案,依法公开开庭宣判。
呼和浩特市中院经审理查明,上诉人刘成昆唆使原审被告人邹光祥在明知没有客观依据且在未尽核实义务的情况下,编造虚假信息在网络上发布并被大量传播,经伊利公司明确告知系虚假信息后,仍不予删除,造成公共秩序混乱,其行为与原审被告人邹光祥构成寻衅滋事罪共同犯罪。呼和浩特市中院认为,一审法院依据刘成昆的犯罪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作出的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据此前观察者网报道,今年3月26日,有自媒体发文称,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潘刚回国后很快被有关部门带走并被要求协助调查,随即引发了业内相关猜疑与讨论。相关文章上线后,伊利股份(600887.SH)的A股股价就应声下跌4%。
次日,伊利方面对此回应称是谣言,将通过法律手段处理。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两级政府成立专项工作小组进行立案调查。
据警方通告,分别在3月19日、3月26日、3月28日、4月2日、4月4日,先后控制了6名涉案嫌疑人,苏某某、陈某某和郭某、邹某某、刘某某、侯某某,并在嫌疑人家中发现大量作案证据。
"这是一次有组织、有预谋、有策划、分工明确的网络谣言案",警方认为,有一只幕后"黑手"花钱雇佣了一批网络写手,以网络文章小说故事等形式对伊利及主要领导进行造谣诽谤,给企业经营发展和广大股民及投资者造成了巨大损失。
10月24日9点30分,邹光祥、刘成昆涉嫌犯寻衅滋事罪一案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公开宣判。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邹光祥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刘成昆有期徒刑八个月。两人当庭表示上诉。
原标题:"伊利谣言案"刘成昆上诉案宣判:驳回上诉 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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