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中央的整改方案也抄袭?这两张“雷同卷”写满敷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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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31日至6月30日,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河北省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
在这次“回头看”中,督察人员发现,河北省唐山市芦台经济开发区和高新区在接到督察反馈意见后,并没有认真研究,而只是将别人的整改方案照抄照搬、简单复制了事,明显存在消极应付现象。
针对相关问题,今天,督察组向河北省委、省政府进行了反馈。
方案相互抄袭 整改如此随意
对比这两份《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如果不仔细看单位抬头和具体的地名人名,可能会很容易误认为是同一份文件,然而它们却是2016年8月由唐山市芦台经济开发区和高新区先后印发的两份不一样的文件。
生态环境部华北督察局督察三处干部 姜维:基本相同,其中高新区的方案中,第一条是“交办问题的回头看”,芦台经济开发区也是“交办问题的回头看”;第二条是“开展利剑斩污行动”,芦台经济开发区的方案也是“开展利剑斩污行动”,而且从这里边看字数也是一样的。
两份文件,都是从“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措施”“组织保障”四部分分别阐述,内容表述除极个别有差异外,其它全都高度一致。芦台经济开发区和高新区分别处于唐山市一南一北两个位置,区域有差异,工业结构和整改问题也各有区别,然而这两份整改方案却在思想和行动上表现出了惊人的“神同步”!
生态环境部华北督察局督察三处干部 姜维:都是针对共性问题制定的方案,但是没有对区域内的自身环境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方案。这就说明地方在部署工作中,工作部署不严不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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