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重点!今后,文物保护利用工作这么干

新华网北京10月9日电(王莹)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9日上午,国家文物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国家文物局党组书记、局长刘玉珠,国家文物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顾玉才出席并为公众解读这份重要文件。

刘玉珠表示,我国的文物规模和博物馆总量位居世界前列,是名副其实的文物资源大国。意见是全面加强新时代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是指导新时代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重要遵循,是切实做好新时代文物工作的总抓手。意见的核心是聚焦文物工作的重点难点和改革发展问题,加强顶层设计、制度创新和精准管理,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推动文物工作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推进文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走出一条符合国情的文物保护利用之路。

为贯彻落实新时代文物保护利用改革,意见共制定十六项主要任务,包括构建中华文明标识体系、创新文物价值传播推广体系、完善革命文物保护传承体系、开展国家文物督察试点、大力推进文物合理利用等。对此,刘玉珠指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可以概括为突出"四个重点",强化"四项支撑"。

其中,突出"四个重点"包括: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创新文物价值的挖掘阐释和认知传播方式,在构建中华文明标识体系、革命精神谱系和文物价值传播体系方面取得新进展;健全文物保护机制,坚守文物安全底线,在文物资源资产管理、土地储备考古前置、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国家文物督察制度等方面实现突破;坚持文物保护利用并重,大力推进文物合理利用,推动文物工作融入现代社会、融入生产生活,在激发博物馆活力、鼓励社会参与、促进文物市场活跃有序发展、引导民间收藏文物保护利用等方面大胆探索、开辟新路;深化"一带一路"文物交流合作,在援外文物保护工程、联合考古项目和文物外展上打造中国品牌、形成中国方案,增强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强化"四项支撑"包括加强科技支撑,创新人才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完善投入机制,不断夯实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保障机制,不断推进文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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