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发放!四大门户、一点资讯等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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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网信办发布了最新获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名单,共12家互联网站获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包括新浪、网易、搜狐、腾讯等知名门户网站。
近日,国家网信办在官网上发布了最新获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名单。
其中,除中央级单位外的“其他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中,获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互联网站共12家,包括新浪、网易、搜狐、腾讯等知名门户网站;应用程序11家,包括网易新闻、搜狐新闻、一点资讯、腾讯新闻等,今日头条并不在列。
自2017年6月1日起实施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第1号)规定,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
依照《规定》要求,申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主要负责人、总编辑为中国公民的证明;
(二)专职新闻编辑人员、内容审核人员和技术保障人员的资质情况;
(三)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制度;
(四)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保障措施;
(五)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安全评估报告;
(六)法人资格、场所、资金和股权结构等证明;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届满,需继续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的,应当于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申请续办。
《规定》明确,申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申请主体为中央新闻单位(含其控股的单位)或中央新闻宣传部门主管的单位的,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受理和决定;
申请主体为地方新闻单位(含其控股的单位)或地方新闻宣传部门主管的单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受理和决定;申请主体为其他单位的,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受理和初审后,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决定。
从发布名单来看,截至2018年4月30日,经各级网信部门审批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总计304家,具体服务形式包括:
互联网站312个,应用程序233个,论坛77个,博客20个,微博客3个,公众账号911个,即时通信工具1个,网络直播7个,其他6个,共计1570个服务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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