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奖变身“内部”奖:作协办公室主任给副主任评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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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8月17日 ,第九届四川文学奖和第七届四川少数民族文学创作优秀作品奖,在成都揭晓。经过评选审定,分别有16件作品和12件作品获奖。四川文学"两奖"由四川省作家协会主办,每三年举办一次,代表了四川文学的最高荣誉。然而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在本届四川文学两奖公布后,就有参与者向记者反映,这次四川文学两奖的评选过程缺乏透明性,存在人为暗箱操作的可能,没有做到评奖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今年3月26日,四川省作家协会印发《第九届四川文学奖评奖办法》通知,其中在奖项设置说明中,报告文学奖评选,明确将终选出两篇得奖作品。 可到了8月17日,获奖名单公布后,可以看到,报告文学奖类别,一共出现3名获奖作者。那么这多出来的一名获奖者从何而来?为何只有报告文学类,可以增加获奖名额?而添加的得奖名额又是否需要对外公示,由谁来进行监督呢?

作为省级文学大奖,四川文学奖涉及的每一个奖项名额,都需要体现出公平公正,一旦对外公布正式确定的获奖名额,就不能随意变动,即使出现需要增加奖项的特殊情况,也必须进行充分说明,然而不仅在四川作协官网上,找不到增加报告文学获奖名额的变动说明,在最后揭晓的获奖名单中,也没有对此做出任何解释。此外,此次四川文学两奖的评委成员,没有经过主席团审议举荐程序,导致评委队伍缺乏公信力,直接发生了一些奖项送审作品,存在汰优选劣的情况。

这次获得长篇小说奖的《风马》一书,作为公开出版物,本身存在瑕疵。作者送评的书样,封面标注的民族身份为"彝族",内页却标的是"藏族"。在评选过程中,有评委对此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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