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轨道施工坍塌致11死 32名责任人受到处分

原标题:广东省佛山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2·7"透水坍塌重大事故调查报告公布

经国务院安委办审核通过,省政府近日批复了广东省佛山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2·7"透水坍塌重大事故调查报告。省政府调查组认定,这是一起责任事故。

2018年2月7日20时40分许,由中交二航局组织施工的佛山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土建一标段(以下简称"TJ1标段")湖涌站至绿岛湖站盾构区间右线工地突发透水,引发隧道及路面坍塌,造成11人死亡、1人失踪、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5323.8万元。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和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央和省领导等先后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受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委托,林少春常务副省长带队赶到事故现场指挥、督导事故救援、善后、抢险和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派出工作组及时赶到现场指导。

2月8日,省政府批准成立由省政府副秘书长张爱军任组长,省纪委和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安全监管局、省法制办、省总工会以及佛山市政府负责同志参加的"2·7"重大事故省政府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调查组聘请了国内岩土、结构、水文地质、机电、安全工程等方面的9名专家组协助调查。

调查组坚持"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查阅资料、调查取证、检测鉴定和专家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分析了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教训,提出了事故防范的措施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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