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30.45%面积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管控

新华社成都7月25日电(记者陈健)四川省政府日前印发《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方案》,最新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为14.80万平方公里,占全省辖区面积的30.45%。

根据《方案》四川省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被划定为生态保护红线,将形成符合四川省情的生态空间保护格局,确保生态功能重要区域、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得到有效保护,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等生态功能得到切实增强。

四川省地处国家生态安全战略格局中的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和黄土高原--川滇生态屏障,是长江、黄河上游重要的水源涵养地和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热点地区。四川生态保护红线空间分布格局呈"四轴九核",主要分布在川西高原山地、四川盆地周边山地的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富集区,以及金沙江下游水土流失敏感区、川东南石漠化敏感区。

四川省要求各级政府坚持生态保护红线优先地位,编制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将生态保护红线作为本行政区空间规划的重要基础,发挥好生态保护红线对于国土空间开发的底线作用。相关规划要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空间管控要求,不符合的要及时进行调整,严格自然生态空间征(占)用管理。

四川省明确,对违反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造成生态破坏的部门、地方、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对造成生态环境和资源严重破坏的,实行终身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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