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落实情况将纳入中央环保督察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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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26日指出,目前,14省份已发布本行政区域生态保护红线,天津将于近期发布。山西等其他16省份均已形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生态环境部正将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和落实情况纳入中央环保督察范畴。
生态环境部今日召开2018年7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
刘友宾介绍,今年2月,国务院批准了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省市和宁夏等15省份的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并要求省级政府在6月底前发布。目前,14省份已发布本行政区域生态保护红线,天津将于近期发布。山西等其他16省份均已形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并完成专家论证,部分省份已通过省级政府审议。生态环境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山西等16省份划定方案进行技术审核,按程序报批,尽快形成生态保护红线全国"一张图"。
他指出,为切实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监管,生态环境部正在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制定《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明确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原则、人类活动管控、保护修复、生态补偿、监管考核等要求。
二是建设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全面掌握生态保护红线动态变化,实时监控人类干扰活动,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三是将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和落实情况纳入中央环保督察范畴。落实地方党委和政府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主体责任,对破坏生态保护红线的违法行为,严格追责问责,确保红线划得实、守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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