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站收购骗局 背后的孪生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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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午夜时分,福建商人林志强总会从噩梦中惊醒:那个挥之不去的收购签约场面总是让他冷汗涔涔,悔恨至今。
4年前,林志强经朋友介绍,斥巨资收购彭水县一水电站,可等他完全入驻公司方才发现,对方提供的项目报告书里不仅有大量虚增的工程量,更出现了同一文件号下两份内容完全不同的县政府公文。
虚报2亿多元工程量
通过调查,林志强发现水电站项目的实际施工内容、工程量、投入额与陈建兴三人提供的数据存在天壤之别,陈建兴三人提供的施工合同、建设进度表、结算书、付款明细等绝大部分为伪造的虚假资料。
陈建兴三人在提供给收购方的资料中,注明海天公司曾经支付给陕西联众岩土工程有限公司施工费用3170.2万元,并附有双方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单、付款证书、支付明细等资料。同时在2011年7月31日至2013年5月26日,海天公司累计向联众公司转入1.054亿元工程预付款。
但是,陕西联众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在回复林志强的查询函时明确答复:"从贵公司函件所列银行流水来看,联众公司都不知情。我方也没有与彭水县海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任何施工协议及合同文件,我方也没有在龙门峡电站施工任何项目,有关我方任何人的签字都为伪造。"
在陈建兴材料中,四川一建设公司承接了1600万元的工程量,经过委托律师调查,该公司从未对龙门峡水电站项目进行过任何施工,未收到任何工程款。
林志强说,通过调查,目前有据可查确实施工了的只有一名叫杨志明的施工队,总计施工量也就200多万元左右。
而此前,陈建兴三人向林志强、张伟锋提供的《彭水县海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龙门峡水电站建设进度表》上载明的水电站项目已经完成投资2.62亿元。"经过调查了解,大部分的施工内容、工程量为虚报,目的就是提高项目出售时的售价,骗取更多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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