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受灾地区夏粮收购相关工作的通知
- A+
- A-
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省发展改革委、粮食局、财政厅、农业厅、保监局、农发行分行,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供销集团公司、中化集团公司:
今年小麦收获期间,长江中下游和淮河流域部分地区遭遇大风、连续阴雨等灾害天气,小麦大面积倒伏,出现穗上萌动、发芽、黑穗等现象,超标小麦数量多,给收购工作带来较大困难,对农民种粮收益造成一定影响。各地区各单位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协调解决收购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取得了较好成效,夏粮收购工作总体平稳有序。为进一步帮助受灾地区农民减少损失,积极妥善处理超标小麦等问题,避免出现农民"卖粮难",并建立长效机制,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夏粮收购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粮食收购事关农民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稳定大局,农民十分关心,社会高度关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把夏粮收购抓实抓好、抓出成效,确保顺畅、平稳、安全。受灾地区各级粮食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要把抓好夏粮收购作为粮食流通工作的中心任务,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鼓励粮食企业收购,防止出现"卖粮难"。收购期间要深入一线调研,随时了解掌握新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新问题,重大问题及时报请省级人民政府协调解决,并向国家有关部门报告。
二、认真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切实抓好超标小麦收购处置工作。今年印发的《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规定,因自然灾害或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质量标准或食品安全指标的粮食,由各地按照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和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责制的要求组织收购处置。各地要严格执行既定粮食收购政策,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抓好受灾地区超标小麦的收购处置。各地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尽快出台相关政策,采取引导多元市场主体积极入市收购、国有企业为下游用粮企业代收代储、实行分类整理和销售、加工奖补、地方临时收储等措施,帮助农民售粮变现,千方百计解决好超标小麦的销售出路问题,坚决守住不出现"卖粮难"的底线。有关费用可从本省粮食风险基金中列支,风险基金不足部分,由省级财政负担并列入省级预算解决。农业发展银行各分支机构要在做好最低收购价收购的同时,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强化金融服务,积极支持各类粮食企业开展市场化收购,重点加大对超标小麦转化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新闻阅读排行
-
3522 阅读 2020-04-03 08:14
-
1847 阅读 2018-06-15 18:00
-
1823 阅读 2019-05-16 19:15
-
1590 阅读 2019-03-26 14:47
-
1423 阅读 2019-03-30 23:34
新闻热门推荐
-
12 阅读 2022-04-19 15:46
-
5 阅读 2022-04-18 13:31
-
4 阅读 2022-04-18 13:10
-
41 阅读 2022-04-16 10:53
-
25 阅读 2022-04-15 11:52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