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整治

国务院安委办近日印发通知,要求7月至10月在全国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整治范围是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含)以上的集购物、住宿、展览、餐饮、文娱、交通枢纽等两种或两种以上功能于一体的城市商业综合体(不包括住宅和写字楼部分的建筑面积)。

此次专项整治重点是大型商业综合体的建筑使用功能、建筑消防设施、防火分隔设施、消防安全管理、灭火救援条件等。大型商业综合体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全员消防培训和演练,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须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消防控制室人员须取得中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通知要求,各地8月15日前完成排查工作,要进行集中约谈曝光和重点整治,验收不合格的一律重新进行整治,检查验收情况将纳入地方各级政府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记者 丁怡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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