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发布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方案 低收入农户危改至少补贴6.8万元

本市农业户籍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4类重点对象和低收入农户、低收入家庭改造危房,将获得原则上达到6.8万元/户以上的市区两级财政补助。记者昨天获悉,市住建委等部门已发布《北京市农村4类重点对象和低收入群众危房改造工作方案(2018-2020年)》,主要针对这些家庭在房屋改造过程中给予资金支持。

市区两级安排资金补助

对于这些人群的危房改造,市区两级财政均会有一定支持和补助。其中,市级财政将按照差异化补助标准对各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给予补助。

其中,对生态涵养区(门头沟、怀柔、平谷、密云、延庆)按照4.7万元/户的标准给予补助;对其他郊区(房山、通州、顺义、昌平、大兴)按照4.1万元/户的标准给予补助;对城区(朝阳、海淀、丰台)按照3.4万元/户的标准给予补助。

此外,区级也要积极安排补助资金,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危房改造的补助力度。

根据方案,市区两级财政补助原则上应达到6.8万元/户以上。对于拆除重建、加固维修实际投入低于6.8万元的改造对象,区级可根据实际自行制定补助标准。值得一提的是,各区应通过统建农村集体土地租赁房、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提高区级补助标准等方式,兜底解决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的深度贫困户住房安全和无房低收入群众住房问题。

拆除重建面积不超60平方米

不同级别的危房也将有各自的改造方式。原则上,C级危房必须加固维修,鼓励具备条件的D级危房除险加固, D级危房确无加固维修价值的,应拆除重建。相关部门将大力推广加固改造方式,引导农户优先选择加固方式改造危房;按照消除直接危险,同步提高房屋整体强度的要求科学实施,确保质量安全;推广造价低、工期短、安全可靠的农村危房加固改造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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