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抗癌药“降税不降价” 我国酝酿抗癌药省级专项集中采购

《经济参考报》记者获悉,我国酝酿将以省为单位,开展抗癌药专项集中采购。意在通过集中带量采购,优化临床用药结构,在国家对抗癌药降税的基础上,实现抗癌药终端销售价格明显下降。

一位业内人士透露,日前国家医保局在上海召开了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座谈会,其中一项会议内容就是要求各地对下一步医保目录内抗癌药省级专项采购给出建议。

"实施以抗癌药为重点的重大疾病药品专项集中采购,是通过集中带量采购,优化临床用药结构,降低用药成本,在降税基础上进一步实现降价效应,满足群众用药需求。"上述人士表示。

据了解,抗癌药专项集中采购的范围基本覆盖降税范围内的抗癌药。此外,各地可以根据药品使用量、使用金额和临床需要等因素,适当扩大范围。

"'降税不降价'现象将终结。"有业内人士表示,此前公布的降税名单内的产品都将成为专项集中采购的品种,意味着除了此前通过药价谈判的品种,剩余品种将会是此次谈判重点。

国家医保局相关人士此前透露,国家医保局将开展准入谈判,与企业协商确定合理的价格后将更多的抗癌药品纳入目录范围。

国家卫健委副主任曾益新在4月28日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5月1日正式实施进口药品零关税后,我国将启动抗癌药品国家集中采购、医保准入谈判:对已纳入基本医保药品目录的抗癌药品,3家以上企业生产的品种拟开展专项集中招标;生产企业不满3家的品种通过谈判、撮合等多种方式,鼓励形成全国统一的采购价格;对尚未纳入医保报销的抗癌药品,组织专家评审并开展准入谈判,将符合条件的药品纳入医保药品目录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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