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霍林河露天煤矿生态恢复治理严重滞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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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生态环境部微信公众号消息,中央第二环保督察组对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从检查情况看,该矿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严重滞后,业主单位和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存在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霍林郭勒市位于大兴安岭南麓,在科尔沁草原腹地,是一座因煤而建、缘煤而兴的新兴工业城市。霍林河露天煤矿是我国五大露天煤矿之一,其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是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关注的重点。
生态环境部公布的基本情况显示,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指出,内蒙古自治区多年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粗放,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开一处矿山、毁一片草原、损一方生态"现象十分突出,到2015年,矿山破坏土地面积累积达1835平方公里。
针对该问题,自治区督察整改方案明确: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负责编制全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统筹协调推进全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各盟市党委、政府按照自治区的恢复治理方案,制定分期治理计划并组织实施。生产矿山要严格执行"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的原则,实现生产矿山治理与破坏平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加强分期治理和闭坑治理的监督管理,对治理不力的企业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但霍林郭勒市露天矿山破坏草原生态问题依然突出,整改工作没有到位。经调阅资料,霍林河矿区共有煤矿12家,累计占用草原面积多达103362亩,现仅完成矿山环境治理39251亩。其中,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霍林河露天煤矿是全国五大露天煤矿之一,该矿权范围包括南、北两个露天矿。南露天矿产能1800万吨/年,北露天矿产能1000万吨/年。截至目前共占用、损毁草原面积67400亩,持续的矿山开采在草原上留下两处深度超过百米、总面积超过50平方公里的巨型大坑,现场所见,生态破坏情况触目惊心。
主要问题分为以下几类,
一是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资金投入严重不足,草原生态破坏严重。督察发现,2013年以来,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霍林河露天煤矿占用、损毁土地面积迅速扩大,增加幅度达到14000亩,但6年来复垦资金仅有419万元,复垦面积仅为1483亩。其中,2017年北露天矿煤炭产量高达999万吨,复垦资金仅10万元,吨煤投入仅0.01元;南露天矿煤炭产量高达1799万吨,复垦资金仅85万元,吨煤投入不到0.05元。
图1 2013年至今霍林河露天煤矿(北矿)占用草原明显扩大
图2 2013年以来霍林河露天煤矿(南矿)占用、损毁草原面积迅速扩大
已开展治理的排土场,部分只通过撒草籽进行简单恢复,边坡草木稀疏,大面积土层裸露,治理恢复效果很差。此外,督察人员现场检查还发现,矿区仍有2074亩应该治理而未治理的排土场;部分使用中的排土场堆放不规范、碾压不及时,环境风险隐患突出。
图3 已完成治理的排土场生态恢复效果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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