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效力直接等同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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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武汉6月25日电(记者罗鑫)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日前印发的《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规定,原有相对独立的职业资格制度和职称制度将打通使用,明确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效力直接等同于职称。
这是湖北省人社厅25日发布的消息。根据《通知》规定,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验船师、注册计量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测绘师、注册会计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等13项准入类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其职业资格直接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两者享有同等效力。
湖北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新制度的出台打破了原有政策的壁垒,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上述13项准入类职业资格,即可直接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还有机会晋升相应系列(专业)高一级职称。这样可以进一步减少重复评价,降低社会用人成本。
《通知》还明确,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卫生技术、经济、统计、会计(审计)、通信、计算机软件、出版、翻译、船舶等9项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其职业资格按现行国家职业资格制度和职称制度有关规定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国务院清理规范职业资格前,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质量专业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其职业资格证书仍然有效,对应工程系列质量专业相应层级的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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