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女孩跳楼自杀 媒体:“围观起哄”者该当何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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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跳楼自杀,"围观起哄"者该当何责
■ 观察家
那些有"不良嗜好"的围观者是否刺激了李某奕的最终跳下,是否妨碍了公安、消防人员的救援,可能涉及严肃的法律问题。
这两天,甘肃庆阳西峰区19岁女孩李某奕跳楼自杀事件仍在发酵。起因是20日,李某奕在一栋25层公寓的8楼准备跳下期间,在楼下的围观者不仅不为其跳楼而揪心、犯难,而是为其不快点跳楼而焦急、不耐烦,甚至有人喊"跳啊,快跳啊"等。在她跳下后,有围观者吹口哨,表示"跳得好"。甚至还有的人揣度她是不是为了成为"网红"而在表演。
人,不可能死而复生,这些围观者想必不会不知道。面对一个花季少女的陨落,围观者显得那么冷漠、反常,他们是否良心不安?
作为一个常人,对于人类生命在瞬间的逝去会表现出巨大的伤痛,甚至失态。这也是为什么那些面对生命在"眼前"逝去却无动于衷的"围观者"会被贴上"冷漠"、"无情"标签,会被舆论谴责的缘故。
当然,绝大多数未经训练的人在面对生命瞬间可能消殒的场合,很难成为一名合格的施救者,甚至可能惊慌失措而把好事变成坏事。比如面对突发性疾病,面对汽车突然地撞来等。但这不应成为"围观者"对生命逝去不尊重的理由。
更何况,李某奕的情况有所不同。她"跳楼"的行为开始于20日下午3点,最终跳下的时间是下午7:30,其间达4个半小时之长。除了当地公安、消防在紧急施救外,很多"围观者"变成了冷漠的看客,说出了"她怎么还不跳啊?""死不了的"等不可理喻的话语。有视频显示,李某奕跳下后还有围观女子脸上满是笑容。
两年前,李某奕还是一名高三学生,正准备着高考读大学,如果不出意外,凭借她出众的外貌和智慧,或可有一个前景可期的人生。但是,因为在一次生病期间遭遇班主任罗某厚的猥亵,她的人生因此"反转"。尽管如此,面对不堪遭遇,她先想到的是找学校心理老师救助。可心理老师不当的干预,让她感觉班主任"丑陋、罪恶"。此后,李某奕无心上学,在2016年即尝试过两次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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