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将重点查处社会组织名称违规使用中国、国家等字样

央视网消息: 据民政部网站消息,近日,民政部印发关于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中加强名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指出,各级民政部门要认真查处社会组织未规范使用在民政部门登记的名称的行为,特别是要重点查处社会组织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违规以各类法人组织的名称命名,在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开展活动未冠有所属社会组织名称等行为。

民政部指出,名称管理是社会组织登记的重要环节,是规范管理社会组织的基础性工作。加强社会组织名称管理,确保社会组织的名称与其组织性质、业务范围、登记管理机关管辖区域等相一致,对于落实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维护社会组织发展秩序,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意义重大。

民政部指出,目前社会组织名称管理总体良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有的社会组织名称未冠以所在地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有的地方社会组织名称擅自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甚至"亚洲"、"世界"等字样;有的名称应当包含字号的,缺乏字号;有的名称中的组织形式与组织类型不一致,如将社会团体登记为社会服务机构,将社会服务机构登记为基金会;有的社会组织特别是其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名称使用不规范等。上述情形虽然是少数现象,但损害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的严肃性,误导了社会公众,必须坚决予以纠正。

为切实加强和改进社会组织名称管理,进一步做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民政部要求进一步严格依法依规审核社会组织名称。各地民政部门审核社会组织名称,要严格遵守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加强对社会组织名称的规范性、完整性和名实一致性审查,不得超越本部门的法定权限和管辖范围审核社会组织名称,不得登记或者变相登记跨省级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全国性社会团体或者国际性社会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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