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国新闻社
连任17年青海省粮食局局长,顾艳华贪污上亿元被判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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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青海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5日消息,9月25日,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对西宁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青海省粮食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顾艳华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被告人顾艳华犯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顾艳华挪用公款所得财物依法返还被害单位;对其贪污、受贿所得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继续追缴其违法所得,上缴国库。
顾艳华(资料图)
顾艳华出生于1961年,长期在青海省粮油系统工作。曾任:青海省贸易厅粮食业务处副处长,青海省第二面粉厂党委书记兼副厂长,青海省丁香粮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青海省贸易厅总经济师,青海省粮食储备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等职。
2000年7月,他任青海省粮食局副局长,2004年起,他一直担任青海省发改委党组成员、省粮食局局长,直到2021年11月退休,连续当了17年青海省粮食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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