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千万的副厅长落马 曾收近110万元音响装家中

原标题:原云南省林业厅落马副厅长曾收受近110万元音响装于家中

近期,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付军滥用职权、受贿二审刑事裁定书》,这名原云南省林业厅副厅长收受价值近110万元音响设备并安装于家中的案情得以披露。

此前,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付军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一案,于2018年12月6日作出(2018)云29刑初88号刑事判决,以滥用职权罪判处被告人付军有期徒刑四年,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500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500000元。扣押、查封在案的赃款人民币10600000元、一套音响设备(含线材配件)、手机一部,予以没收;付军受贿所得剩余赃款人民币3150000元、港币400000元继续追缴,予以没收。

原审被告人付军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判定性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应予维持,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注意到,原判认定的受贿事实为,2006年6月至2017年1月,被告人付军在担任省地矿局党委书记、局长和原云南省林业厅副厅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大百汇公司董事长温某1送给的现金港币40万元;黄金公司总裁何某送给的现金人民币525万元及一套价值人民币1095412元的音响设备;云南远益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益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某1送给的现金人民币850万元,共计收取现金人民币1375万元、现金港币40万元和一套价值1095412元的音响设备。付军因涉嫌滥用职权罪被采取强制措施期间,如实供述了检察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受贿犯罪事实。案发后,付军的近亲属代为退缴赃款人民币10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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