侠客岛:香港学生会缘何成了乱局急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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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单看香港大学学生会,雄厚的历史资源、财政资源、泛民势力等使其在近年来“长保黄色”。再加上现在大学校监是名誉性质,和英国总督年代的情况相距万里,要在一时三刻间改变香港各高校学生会的顔色,恐怕并不现实。
【侠客岛按】
香港反修例风波发展至今,暴力乱港者近乎着魔、失智,打砸招摇于市,私刑习以为常。
极为遗憾的是,在过去数月的乱局中,香港多所高校的学生会站到了“政治风眼”,在不少在港就读学生眼中,昔日的象牙塔,如今很难保得几张平静的书桌。
7月,香港大学学生会举行“光复港大”集会、抨击校长未能“与学生同行”;8月,香港浸会大学学生会会长购买镭射笔被警员逮捕;9月,香港10家高校学生会呼吁学生开学罢课;
10月,香港理工大学学生会呼吁全体学生就校长拒绝与戴口罩毕业生握手一事“自发行动”;如今,内地学生在香港科技大学校园内遭遇黑衣暴徒“私刑”、该校学生会发起针对异见学生的起底行动。
为何高校学生会成了乱局中的急先锋?学生会为何能这样“黄”和这样“牛”?什么是香港学生会中的“深黄传位制”?
侠客岛特别约请了1984年香港大学学生会会长、1985-86年基本法咨询委员会学界民选代表冯炜光谈谈他眼中的港大学生会。
以下为冯先生的陈述,一起来读。
内地学生在香港科技大学校园内被“私了”(图源:港媒)
一
香港十多家可以颁发大学学位的大学、学院都有学生会,香港大学学生会则是其中龙头。由于香港大学历史悠久、100多年来人才辈出,学生会所承接的毕业生“回馈”数量众多,财政实力也异常雄厚。
2012年3月12日,当香港特首选举进入冲刺期时,香港大学学生会一口气花了逾30万港元在香港八家报纸刊文质疑候选人梁振英。
这令当时尚是行政长官候选人的梁振英公开表态:“(此举)可能会影响选情!”而此事也恰恰说明,港大学生会一是有钱,二是在政治上相当活跃。
港大学生会究竟有多少财力?
1984年,我担任香港大学学生会会长,有一天被大学的库务处请去在核数报告上签名(香港法律要求由学生会负责人签署核数报告,以示接纳核数师的审核结果;银行户口及投资由学校库务处代管,并听命于当时在任的学生会干事会),学校的司库告诉了我这一由我领导的机构的现有储备:总计700万港元的香港蓝筹股票。
这笔庞大的金钱主要是近百年来各位学长不断捐赠的结果;而因为持续有收入入账来抵销开支,这些储备一直只收取股息,不断滚存,基本上没有被动用过。
因此,上述于2012年一口气花30多万港币买广告的事情,对于1984年既已拥有700万港元蓝筹股的香港大学学生会,无疑是“小事一桩”。
1984年中旬,由李嘉诚新近购入的和记黄埔突然宣布每股和黄股票要派4港元特别股息,当时香港大学学生会因为拥有3万股和黄股票,可获派12万港币。我们一众大学生们还召开了评议会(学生会的立法机关)特别会议,讨论如何运用这笔意外之财。
以上事例或可供各位一览,一所香港高校的学生会所能拥有的历史遗存、社会地位、财政实力。
二
有人问,香港高校学生会如何能“代表”全体在校生?
还是从香港大学说起。港大学生会会章中的“会员”一项明确规定“所有大学全日制学生都是学生会会员”,这便是学生会获得“代表性”的杀手锏——要求每位本科生都是会员的“必然会员制”。
香港大学为了协助学生会收取会费(尽管在法律上,香港大学和香港大学学生会是两个不同组织),会在每年发出学费单给学生时,要求学生额外付150港元学生会会费。
很多学生不知就里:既然以万计的学费都交了,不差那150港元。如此,港大学生会便可以每年很轻松地收到以百万计的会费。
近年来,有同学开始觉醒,尤其是内地同学,会特意不付这150港元。但没有缴付会费便不能拿到学生会的任何福利,包括每年发给学生的礼品包、以及不得使用学生会所管理的会议室和活动室等。
对学生会来说,最重要的不是这150港元,而是“代表性”:绝大部分本科生“被入会”后,学生会便可以在政治上大力声称他们是唯一代表全体香港大学本科生的合法组织。
此外,目前香港的大多数高校学生会在法律地位上系和学校平起平坐的社会团体。1949年,香港大学学生会率先在警务处进行独立注册,正式脱离大学管控;随后不久,香港中文大学、城市大学、浸会大学等校学生会亦纷纷“独立”。
这种学校和学生会平行运作的机制,使得高校学生会原则上除了对全校本科生及各成员书院学生会负责之外,不对学校、更不对其他任何组织及个人负责。
这无疑与英国人鼓励学生自治的传统相关:学生会主席的选举通常采取全校学生不记名投票的公选方式,组织架构则承袭自英式三权分立的架构和理念。
香港大学校内批评校长的标语(图源:港媒)
在1984年我出任会长时,此种制度设计已行之多年,其原意是好的;但当学生会在政治上越走越远时,如此“独立”的流弊便显而易见。
在1997年之前,英国人不是看不到这个危险,但当时英人也同时设计过一系列应对策略:
当时香港的大学只有2家(香港大学和中文大学),管理起来比较容易,况且香港总督又出任校监(实质握有大学的资金来源),“越权”握有包括学生会全部资产在内的实际控制权,大学校方不会不配合,更绝不敢提“不欢迎警察进入大学校园”等荒谬倡议。
那时候学生中表露爱国、“火红”心声的大有人在,但大学校方从来没有因为警察拘捕学生而发声明谴责。
1970年香港的保卫钓鱼台事件中,英国人警司威利在维多利亚公园大肆拘捕爱国港大学生,甚至在学生示威现场把学生打个头破血流,也未闻港大有发声明谴责警方。
港英当时的警队设有政治部,学生会干事的行动备受监控;在学生会出任过会长的、尤其表达过“支持香港主权属于中国”的,根本不用想考取任何政府类工作。
我在1984年底离任港大学生会会长,1985年初开始找工作,拟投考廉政公署的社区关系主任(赴社区或学校宣传廉政),但廉政公署连申请表格也不肯发一张给我。
那个时代出任学生会会长或副会长,只能和政府工作(哪怕是极边缘的职位)绝缘。
香港理工大学校长拒绝与戴口罩毕业生握手,该校学生会就此发布声明“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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