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中大学生会长申请禁止警察入校 香港高院两次驳回

原标题:港中大学生会长申请禁止警察入校,香港高院接连两次驳回

暴力之火燃到校园后

还欲"恶人先告状"

阻止警察入校园执法?!

据据港媒"东网",香港中文大学学生会会长苏浚峰上诉至高院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庭裁定警方于11月6至7日,以及11至12日进入中大校园范围,以及使用催泪弹及水炮车等人群管理措施手段为非法。

此外,还申请临时禁制令,要求法庭禁止警方在没有搜查令或合法理据的情况下进入中大校园范围,且在没有中大校方的要求下不能再于校园内使用该些武力。

高院开庭处理禁制令申请,并于晚上驳回申请,不批临时禁制令。申请人申请上诉许可,也遭法庭驳回。

香港中文大学学生会会长苏浚峰

法官陈嘉信在判词中指出,《警队条例》并没有订明警方只可拘捕指定人士,要警方在进入场所前辨别出欲拘捕的人是违反常识的,加上根据警方的说法,警方进入中大校园的目的并不仅限于拘捕,更是为了维护安宁。考虑到示威者在中大附近的非法行为的性质,《公安条例》17(2)条赋予警务人员权力以阻止或驱散任何他们有合理理由相信会破坏安宁的集会。

12日,暴徒在港中文大学向警察投掷砖块、纵火。资料图

法官认为现阶段不倾向受理本司法复核申请,因此也不会批出临时禁制令。法官认同警方所指,鉴于在中大二号桥发生的暴力事件,警方确有必要进入中大,法庭没有理由运用酌情权限制警方执法。申请人一方在裁决后随即申请上诉许可,但遭法官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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