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不断完善

日前,中央农办、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等11个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 建设文明乡风的指导意见》。文件提出,争取通过3年到5年的努力,农村陈规陋习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农民人情支出负担明显减轻,乡村社会文明程度进一步提高。

乡村治理事关国家治理,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成效显著。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乡村治理内容逐步充实,治理手段不断创新,农村社会保持和谐稳定,广大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

自治法治德治结合

"进村道路已经硬化,今后如何利用好这条路?""如何整治村内外的各类生产生活垃圾?"在江西赣州定南县天九镇红阳村的一面院墙上,"阳光问政乡间院子会"几个红色大字十分醒目,70多名村民在这里提出自己关心的问题,镇、村相关负责人一一作答。当地创新农村协商议事形式,利用"乡间院子会"的形式,提升了群众参与度,增加了村民满意度。

没有乡村的有效治理,就没有乡村的全面振兴。今年6月,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文件的主线是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中央农办副主任韩俊说,自治、法治、德治是乡村治理的不同方式。要把自治、法治、德治结合起来,积极搭建多方参与治理的平台和渠道,鼓励引导社会和公众共建共治共享,推动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基层群众自治实现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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