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清远市公安局原局长贝冰被决定逮捕 涉受贿罪

原标题:广东省清远市公安局原局长贝冰被决定逮捕涉受贿罪

北京青年报记者10月26日从最高检获悉,广东省清远市原副市长、公安局原局长贝冰(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广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中山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中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贝冰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贝冰,男,汉族,1962年4月生,广西昭平人,198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2月参加工作,广东省社科院研究生学历,文学学士。

公开资料显示,他曾任清远市清新县委书记,清远市市长助理,2013年6月任清远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2019年5月被查。

(责任编辑:路子康 CN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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