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公共利益不受侵犯——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专题询问

新华社北京10月25日电 题:保护公共利益不受侵犯--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专题询问

新华社记者 陈菲、黄玥

2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就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专题询问。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遇到了哪些突出问题和困难?检察机关如何处理好检察监督与政府履职的关系……针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专委会委员、全国人大代表的现场提问,最高检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人一一予以答复。

正尝试建立跨区域司法管辖制度为主的机构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党中央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制度安排。这项制度从试点到全面推行的时间不长,取得了初步成效,在推进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突出问题和困难。对此,张苏军委员提问,最高人民检察院打算如何攻坚克难,更好地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最高检检察长张军说,从试点到执行4年多时间,这项制度走到今天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确确实实非常不容易。目前工作开展还不平衡,既有地域上的不平衡,也有办案的类型不平衡,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占了绝大多数,行政公益诉讼就要少一些。人民群众的需求和检察机关的能力、制度建设也还有差距。有不少危害社会公益的案件,带有区域性、流域性特点,现在司法管辖体系、制度不能适应。

张军说,最高检正在尝试和努力争取,以铁路运输检察机关体制改革为契机,建立跨区域司法管辖制度为主的机构。他还表示,将坚定不移抓办案,把地域上、案件类型上的不平衡,尽快通过有力的措施得到解决。坚定不移抓规范,进一步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规范的制度,来规范办案、司法解释、证明标准、鉴定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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