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扫黑办再亮剑 这7个“保护伞”真悬了

原标题:全国扫黑办再亮剑,这7个"保护伞"真悬了!

"保护伞"一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关键词。一个多年坐大成势的黑恶势力背后,往往有大大小小的公职人员为其"遮风挡雨",这在云南昆明孙小果案、黑龙江呼兰"四大家族"案上都有所体现。

在现实工作中,"打伞"通常比"扫黑"的难度更大,不少地方存在"打伞"数量少、层次低、不平衡的现象。这些基层遇到的困难,亟需通过"顶层设计"来破题。

今天,全国扫黑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国家监委与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严惩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文件的名字很长,参与工作的部门很多,相应地,分量也特别重。

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全国扫黑办主任陈一新表示,《通知》旨在靶向破解"保护伞"查办周期长、查实率低的问题;查办涉黑涉恶大要案而没有查出"保护伞"或查处不到位的问题;同一对象被多年举报、多层举报而查处不力的问题。

《通知》强调要聚焦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及坐大成势的过程,明确重点查办的7类案件,长安街知事找到了相应的典型案例,方便小伙伴们按图索骥--

其一,公职人员直接组织、领导、参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的案件。

案例:河南鹤壁市小庄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李含富,长期把持村级政权,通过强揽工程、强收管理费等,非法控制小庄村及周边建筑行业;纠集组织成员,暴力勒索企业或个体经营户钱财,辱骂殴打村民、入室打砸,多名被害人不敢报警、长期外出躲避,群众称其为"南霸天"。

其二,公职人员包庇、纵容、支持黑恶势力犯罪及其他严重刑事犯罪的案件。

案例:辽宁丹东市原副市长刘胜军、市政协原副主席杨乃文,收受宋琦、宋鹏兄弟贿赂,在工程承揽、返还土地出让金等方面提供帮助;纵容支持该团伙使用暴力手段威胁、打击竞争对手,并出面调解有关事件。

其三,公职人员收受贿赂、滥用职权,帮助黑恶势力人员获取公职或政治荣誉,侵占国家和集体资金、资源、资产,破坏公平竞争秩序,或为黑恶势力提供政策、项目、资金、金融信贷等支持帮助的案件。

案例:广西桂林市永福县政协原主席刘永祥,接受涉黑团伙头目李佳的贿赂,帮助李佳增补为县政协委员,后又出面帮助该团伙骨干成员李飞、韦桂尤顺利当选为政协委员,其中韦桂尤还当选为永福县政协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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