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拟推承接非首都功能七措施:非津籍购房不需社保与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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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天津拟推承接非首都功能七措施:非津籍购房不需社保与纳税
10月15日晚上,天津市发改委开始对《关于天津市促进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项目发展的政策措施(试行)》征求意见。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在征求意见稿中发现,其中所列的七大措施中包括购房政策:
对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的项目,户籍暂未迁入本市的职工,其家庭在天津无住房的,可在本市购买住房1套,不再提供在津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
天津市发改委方面介绍,为有力有序有效促进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项目发展,推动承接项目引得来、留得住、发展好,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起草了《关于天津市促进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项目发展的政策措施(试行)》,拟在天津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宝坻中关村科技城试行,试行期限为一年。
具体来说,这份文件中的七项措施包括:鼓励人才来津工作落户、优化子女教育保障、便利医疗医保服务、完善投融资扶持、财政收入及统计指标分配、加大来津企业奖励和支持力度、支持在津购房。
在鼓励人才来津工作落户方面,符合天津产业发展定位的来津非首都功能疏解项目,对任职于企业3年及以上且在津缴纳社会保险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在职职工,不受年龄限制,可以随项目来津工作落户。
在优化子女教育保障方面包括2条措施。对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的项目,项目承接区为其企业职工中非本市户籍子女提供义务教育保障,对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儿童根据本市公办、民办学前教育资源情况进行安排。
对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的项目,经北京市教委批准同意,对具有北京户籍随迁子女在天津接受义务教育的,回京后到原学籍所在学校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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