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老大”制毒贩毒 三任公安局长充当“保护伞”

原标题:"黑老大"制毒贩毒,三任公安局长充当"保护伞"

撰文|刘艺龙

10月15日上午,以张加爱、覃春团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11名成员在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政知道(微信ID:upolitics)注意到,检方指控,该黑社会性质组织曾向柳州市柳江公安局三任局长行贿。

"黑老大"制毒贩毒非法持枪

张加爱绰号"爱哥",今年45岁,小学文化,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刑。

覃春团绰号"团哥",今年53岁,小学文化。

据起诉书指控,2010年,张加爱与覃春团相识之后开始合作,并纠集张忠等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在柳州市柳江区树立恶名。

为发展壮大,该组织通过威胁、恐吓、强占等手段强势介入经济领域,排除竞争对手、垄断经营,非法获取在柳江区石场经营、土方工程、沥青路面铺设等经济利益。

值得注意的是,张加爱自2007年开始还涉足毒品。

2010年5月,张加爱伙同他人从云南购买毒品海洛因运回柳州进行贩卖牟利。张加爱伙同他人转账共计30万元毒资到"卖家"指定的银行账户。"卖家"收款后随即在云南将四块毒品海洛因(每块重约350克,共计约1400克)交给张加爱等人同伙。

2015年前后,张加爱开始向韦献能大量购买制毒原料,并交由同伙制成毒品后贩卖牟利。截至2018年10月张加爱被抓获前,其通过制贩毒非法获利共计1300余万元。

起诉书指控,张加爱、覃春团等11人分别犯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贩卖、制造毒品罪,强迫交易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洗钱罪,伪造公司印章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敲诈勒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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