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大事,《新闻联播》连播三天

原标题:这件大事,《新闻联播》连播三天

连续三天聚焦香港订立《禁止蒙面规例》。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4日下午主持记者会,宣布引用《紧急情况规例条例》,订立《禁止蒙面规例》。《禁止蒙面规例》5日零时开始生效后,香港暴徒的违法暴力行径未见停止,仍继续在全港多区大肆破坏,甚至对市民施私刑。对此,香港警方6日在社交平台发表声明,警告

暴徒立即停止所有违法行为,并对这种暴力行径予以最严厉的谴责。

△香港警方发表的声明

《新闻联播》连续三天聚焦香港订立《禁止蒙面规例》,

香港各界对此都表示支持并呼吁严厉执行。

10月4日

《新闻联播》四连发

支持订立《禁止蒙面规例》

10月4日,《新闻联播》四连发,用五分多钟的篇幅对此事进行了重点报道。

  • 第一发丨香港订立《禁止蒙面规例》5日生效

根据《禁止蒙面规例》相关规定,任何人不得在身处受规管的公众集会或游行,包括非法集会、未经批准的集结时,

使用相当可能阻止识辨身份的蒙面物品,违例者最高可监禁1年,罚款2.5万港元。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表示,之所以要订立《禁止蒙面规例》,是因为过去4个月进行暴力破坏的示威者几乎全部都是蒙面的,目的是隐藏身份、逃避刑责,因此也变得越来越肆无忌惮,订立此法有助警方执法。

第二发丨国务院港澳办:制订"规例"合法合理合情极为必要

国务院港澳办发言人表示,围绕移交逃犯条例修订出现的风波已经完全变质,正在外部势力的插手干预下演变为一场"港版颜色革命"。当前香港面临的最大危险是暴力横行、法治不彰。在此情况下,

特区政府制订《禁止蒙面规例》,合法合理合情,极为必要。

  • 第三发丨香港中联办:坚决支持

香港中联办负责人发表谈话指出,连日来,蒙面暴徒多次公然侮辱和焚烧国旗、毁坏国庆标语牌,涂写侮辱国家和民族的字句。

对这些违反基本法和香港本地法律、挑战"一国两制"原则底线的行径,必须依法予以惩处。

  • 第四发丨人民日报发表评论员文章《禁止蒙面止暴制乱》

文章强调,暴力横行、法治不彰,是香港最大的危险。所有爱国爱港者都应积极拥护支持这一规例实施,维护法治尊严、共同止暴制乱。

10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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