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方拿到“爆眼女”医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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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香港警方拿到"爆眼女"医疗报告
【环球时报-环球网报道记者陈青青黎巧毅】香港警方在9日下午的例行发布会上,通报了此前8月11日尖沙咀警署外,一名女子疑似被布袋弹击中右眼的最新进展。
警方在发布会上证实,为调查此案,警方已经根据《警察通例》第50章(7)条,向法庭申请手令,并已透过医管局取得事主的医疗报告,警方正审视相关的资料。
警方解释,根据通例,如果相关资料有助警方侦查罪案,可以向法庭宣誓并申请手令,由于警方与法庭的申请过程是在宣誓下进行,因此不能在记者会上透露详情。
周一晚间,警方在回复《环球时报》记者问询时,再次确认了目前已经拿到了"爆眼女"的医疗报告,并正在审视相关的资料。
警方在9日的记者会上再被追问"爆眼少女"受伤问题,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高级警司李桂华说,警方有收到律师的信件,但是最终医管局将这名当事女性的医疗报告交给了警方。目前警方在尽量审视。据李警司透露,警方系依照法庭手令拿到报告,所以报告只可以用于追查罪案,里面的内容在记者会上不能披露。但是他也表示,这些资料将会同此前警方搜集回来的证据整合。他强调,现在最重要的是这个证人向警方提供口供,即向警方表明当时她在哪里,做些什么,以及她和其他暴力示威者相对的距离等。警方将这份口供和以往拿到的独立证人的口供以及事发现场找到的监控录像做过对比之后将会大致清楚当初发生了些什么事情。
8月11日晚在尖沙咀示威者与警方的对峙中,一名女性示威者被硬物击中面部,导致右眼眼球爆裂,之后被送往医院治疗。有媒体报道称,该女子右眼眼球爆裂,恐怕有失明的风险。在未经调查和证实该名女子被何物击中后,反对派示威者随后指责是由警方行动导致,并发起大批示威者以黑布遮住眼睛,并用"黑警还眼"的口号来"声讨"警察在执法中使用过度武力。
受伤女子图源:人民日报新媒体
事件发生后,香港保安局局长李家超第一时间呼吁伤者报案,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也敦促爆眼女赶快报案,以方便调查。不过,该女子迟迟不肯报案,且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事件另有蹊跷。
(责任编辑:李平书 CN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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