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将进行救助托养机构排查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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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网8月28日讯 (闽东日报记者 张颖珍) 8月26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救助站和托养机构管理能力,提高服务水平,保障受助人员的合法权益,市民政局将根据“四举措”针对救助托养机构进行排查整改工作。
首先,将根据《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工作规程》的规范,要求全市救助管理机构加强机构管理,完善内控制度,规范工作程序,防范安全风险,从而提高机构自身管理能力。同时,建立快速查询机制,全面核查各救助管理机构滞留人员,完善滞留人员基本信息,及时录入每一位受助人员的救助信息和托养等服务情况,对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利用发布寻亲公告、DNA采集比对、人脸识别技术等,帮助受助人员寻亲返乡。并严格按照民政部《流浪乞讨人员机构托养工作指南》要求,对全市所有救助托养机构的资质条件、招投标程序、服务提供、安全管理以及经费来源及标准进行复查,经复查评估均达到合格标准。建立托养机构监督检查制度。明确托养工作责任的具体落实,针对明察暗访制度、检查工作记录、隐患排查通报整改情况、托养机构运行情况以及托养服务提供情况进行全面监管,确保托养对象得到合理的托养照护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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