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业纳入横琴新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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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业纳入横琴新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央广网发 通讯员供图)
央广网珠海8月16日消息(记者郭翔宇通讯员刘心宇)今天,横琴新区管委会对外公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印发《关于横琴新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增列有关旅游产业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将旅游业纳入横琴新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在横琴新区内的旅游企业将享受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横琴成为继福建平潭之后,国内旅游业税收优惠政策获批的第二个新区,至此横琴新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已增至6大类80条。
今年3月21日,国务院批复《横琴国际休闲旅游岛建设方案》,明确提出"研究在《横琴新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中增列有关旅游产业",《通知》正式印发对落实《横琴国际休闲旅游岛建设方案》提供有力的财税政策支撑。新增所得税优惠目录共8条,包括游乐场、海洋馆、主题公园、影视拍摄基地、展览馆和博物馆的经营;海上运动、海域低空飞行、邮轮旅游、游艇旅游、海岛旅游的经营;文化创意旅游、旅游实景演出、影视音乐节的经营;民俗活动、民宿的经营;文化遗产传承与经营;国际及粤港澳体育旅游精品赛事;健康医疗旅游、会展旅游的经营;游客服务中心、旅游信息网站、旅游移动应用的经营;以网络营销、网络预订、网上支付等为主的旅游电子商务平台的经营;专业从事粤港澳旅游的旅游公司的经营。
目前,横琴新区正在加紧制定旅游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的适用指引,对旅游业目录做进一步细化和解读,明确优惠政策执行口径,增强政策操作性,促进政策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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