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为一个案件说过情”的检察长 退休3年后落马

原标题:"没吃过下属一顿饭、没为一个案件说过情"的领导,落马了

8月14日,据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消息: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王克伦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公开简历,王克伦生于1956年3月,一直在黑龙江省工作。早期曾在巴彦县为民公社学校任教师、校长,后任共青团松花江地委书记、通河县县长、县委书记等职。

1995年,王克伦调任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从此便一直在黑龙江政法系统任职。2000年,王克伦调至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任副院长。

王克伦于2002年12月调任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据《法制日报》报道,王克伦到任后发现当时哈尔滨中院乱象已经非常严重:作为黑龙江省会城市中级法院,案件频频被上级法院发回、改判,审判质效排名连年位居全省倒数;每到中午、晚上,法院附近的"腐败饭店"一条街上几乎家家都有法院法官的身影;案件当事人频频到法院上访,有时甚至是本院的法官写匿名信举报自己的同事。

王克伦就任后在党组会上提出:没有制度约束,权力就会滥用,没有严格管理,好人也能变坏。要使法官做到公正司法,就必须从严管理。

王克伦在哈尔滨中院实行"通报批评制度"。据哈尔滨新闻网报道,当时哈尔滨中院的通报批评几乎无处不在:工作时间外出没请假,要通报;上班时间没按规定着法服、警服,要通报;开会、开庭迟到,要通报;开会时手机响,要通报。

在一次重要的全院会议上,由于设备原因国歌没能及时播放出来,王克伦当着全院法官的面表示追究责任,宣布给予常务副院长和办公室主任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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