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补助、津贴标准都涨了,这些收费标准都降了!

提高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提高城乡低保标准、下调成品油价格、降低移动流量平均资费……

近期,国家密集出台了多项民生暖政,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一起来了解!

1、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

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日前发出通知,再次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从2019年8月1日起,伤残人员(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三红”(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提高10%,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月提高200元,烈士老年子女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440元提高至490元,以上提标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550元提高至600元、参战参试退役军人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600元提高至650元,农村籍老义务兵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月增加补助5元,达到每月40元。以上提标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比例承担。

提标后,一级因战、因公、因病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88150元、85370元、82570元,分别比2018年提高了8010元、7760元、7510元。

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27980元、24040元和22610元。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61130元、61130元和27580元。

2、城乡低保标准再提高

民政部5月27日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以来,我国城乡低保标准再提高。截至2019年3月底,全国共有城乡低保对象4470.4万人,城市低保平均标准为每人每月591元,农村低保平均标准为每人每年4953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7%、11.6%。

民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国全面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指导各地开展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摸底调查,制定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计划。到今年3月底,全国共有特困人员478.2万人,今年前3月累计支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86.1亿元,同比增长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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