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鼓励医师全职或兼职开办诊所:实行自主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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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本市鼓励医师全职或兼职开办诊所
日前,北京市卫健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医保局联合印发《北京市促进诊所发展试点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今明两年在本市朝阳区、海淀区、昌平区、大兴区开展促进诊所发展试点工作,根据试点经验完善诊所建设与管理政策。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方案鼓励在医疗机构执业满五年,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的医师,全职或兼职开办专科诊所,鼓励其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同时,诊所服务价格实行自主定价。
鼓励将诊所纳入医联体建设
根据方案,在今年9月底前,各试点区不对诊所设置进行规划限制,将诊所准入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管理。市和试点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对申请备案的诊所进行审核,从重点审核设备设施等硬件调整为注重对医师资质和能力的审核,在诊所(不含中医诊所)执业的医师要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
方案鼓励在医疗机构执业满五年,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的医师,全职或兼职开办专科诊所。鼓励符合条件的全科医师,或加注全科医师执业范围的专科医师,全职或兼职开办全科诊所。
方案明确,各试点区卫生健康委在建设区域医联体过程中,根据诊所意愿,将其纳入医联体建设。2020年3月底前,各试点区纳入辖区医联体范围的诊所应不少于一家,并在诊所和合作医疗机构之间建立双向转诊制度。各专科医联体牵头单位要结合实际,将诊所纳入成员单位范围,帮助其提升医疗服务水平。鼓励医联体内二级以上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独立设置的医学检验中心等机构,与诊所建立协作关系。
方案还支持诊所向规模化、集团化发展。鼓励不同专科医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成立适宜规模的合伙制医生集团,举办专科医师联合诊所。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连锁化、集团化诊所,形成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和服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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