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职教将试点“3+4”“3+2”贯通培养

原标题:福建职教将试点“3+4”“3+2”贯通培养

早报网7月26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许含宇)经省政府同意,《福建省职业教育改革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昨日出台。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将试点“3+4”“3+2”贯通培养,开展“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简称1+X证书)制度试点,建立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教师招聘制度。

据了解,我省还将推动福州新区职教城建设,打造以高水平国际化为特色的职业教育国际交流合作示范区。

本科职教试点院校

扩招中职生

《方案》指出,我省将健全职业教育招生考试制度。完善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机制,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平台。改革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办法,为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不同群体接受高等职业教育提供多种入学方式。在学前教育、护理、养老服务、健康服务、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扩大五年制高职招生规模,支持技工院校与高职院校联办“三二分段制”五年制高职。

此外,我省还将开展“3+4”(中职与本科)、“3+2”(高职与本科)贯通培养试点,适度扩大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院校招收中职毕业生规模。完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等获奖选手免试入学政策。服务军民融合发展,做好面向现役、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开展退役军人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支持适合的退役军人进入普通本科高校接受教育和培训。

开展“1+X证书”制度试点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我省将开展“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简称1+X证书)制度试点,将1+X证书制度试点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师队伍建设等紧密结合,推进“1”和“X”的有机衔接,提升职业教育质量和学生就业能力。建设福建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开展“学分银行”试点,在有条件的职业院校探索建立职业教育个人学习账号,实现学习成果可追溯、可查询、可转换,推动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所体现的学习成果的认定、积累和转换。

《方案》明确,我省将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发展需要,重点支持建设一批引领改革、对接产业、支撑发展的职业院校和专业(群),打造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高地和技术技能创新服务平台。到2022年,我省将建设5所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10所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和15个高水平高职专业(群)、30个高水平中职专业(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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