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009亿元全部发行成功

早报网7月26日讯 (福建日报记者 王永珍)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25日,我省在上交所成功发行274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加上此前的7次发债,目前我省2019年度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009亿元全部发行成功,完成发债任务走在全国前列,比财政部要求提前了2个月。

扩大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规模是中央实施更加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举措,我省在加大化债力度、强化债务管理、防范债务风险的基础上,从支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的建设资金需要出发,积极争取中央对我省的支持,2019年中央核定我省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009亿元,首次突破千亿,其中,专项债812亿元,占年度总限额的80.48%;一般债197亿元,占19.52%。

同时,首次发行了30年期一般债券和20年期专项债券,以更好匹配项目资金需求,降低债务风险,缓解偿债压力。由于我省经济发展向好、债务风险可控,且债券信用等级始终保持在AAA级水平,因此各承销团成员踊跃投标,认购倍数超过10倍以上,债券利率与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比较,可累计节省融资成本114.97亿元。

发行的债券资金集中用于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交通、棚改、水利等重点项目建设和与民生相关的基础设施、生态环保、乡村振兴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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