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常务会提三要求 规范区域金融改革创新

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深化区域金融改革试点,增强金融服务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能力。

此间分析人士在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说,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聚焦区域金融,从顶层设计的高度明确提出三项要求,对于引导和规范区域金融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将推动区域金融迎来新发展。

针对下一步区域金融改革创新,会议指出,一要按照宏观政策的要求,统筹运用多种工具,推动实际利率有效下降,支持中小银行发展,降低企业特别是小微、民营企业融资成本。要压实地方责任,防范金融风险。区域金融改革创新要服从服务于宏观政策的大局。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在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前中国经济面临较大的下行压力,外部不确定性增加,推动实际利率下降、改善营商环境,特别是民营经济营商环境,可以说是今年中国当局在金融领域施政的重点。对于身处服务民营经济一线的区域金融而言,强调金融改革创新服务宏观政策大局很有必要。

中国央行日前发布《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2019)》指出,尽管民营企业融资情况总体向好,但当前仍存在一些制约民营企业融资改善的问题,需要着力加以解决。

比如,金融供给匹配度有待提高。调查显示,80%的民营企业资金需求在1年以上,民营企业“短贷长用”的现象较为普遍。能够提供应收账款质押、存货或机器设备抵押的民营企业分别占28%和17%,但适合民营、小微企业的动产质押融资、信用贷款等金融产品和服务供给不足。41%的民营企业认为贷款手续繁琐、贷款审批时间长等。

会议指出,二要明确目标,统筹推进区域金融改革创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区域协调发展需要,以金融支持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三农”、科技创新以及扩大金融对外开放等为重点,深入推进先行先试,对有试点意义的改革方案成熟一个推出一个。

赵锡军表示,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是金融的天职。对于区域金融创新而言,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意味着需求和机遇。各地的金融探索应该主动对接包括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推动经济发展。这既需要先行先试的勇气,也需要统筹协调的智慧。“目前有些地方就走得比较快,比如粤港澳大湾区金融探索。”

近日,《广东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发布。文件除了重申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外,金融业成为着墨较多的部分。

经济学家范恒山表示,金融创新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关键,粤港澳三地可以探索实行联办模式,在城市的一些必要事项上,组织熟悉各自规则的专业人士组成联合办公机构,共同处理好三地事务。

会议指出,三要建立动态调整的区域金融改革工作机制。加强对试点的跟踪评价和第三方评估,对没有实效或严重偏离改革目标的要及时纠正或叫停,不能只要“帽子”不干事;对达到预期目标、成效明显的要鼓励开展新的改革探索,并将已形成的可复制经验加快向更大范围推广,使金融改革开放创新举措更好发挥促发展、惠民生、防风险的实效。

值得注意的是,央行研究局局长王信近日表示,当前一些地方探索区域金融改革还存在只要帽子、不重落实的短视行为,即希望在中央争取到好的名头,实际上背后缺乏深入细致的调研,有关改革政策没法落地;有些区域金融改革方案没有充分考虑本地特色和优势,表现在一些经济欠发达、金融底子薄的地方也盲目提出建设金融中心等,必须做好评估工作。

对此,赵锡军亦表赞同。赵锡军强调,金融具有特殊性,政策外溢性大,包括此前的互联网金融、区域股权交易中心等探索都产生了一定的金融乱象,对经济的影响往往“牵一发而动全身”,因而,对于区域金融创新必须加强科学评估,稳妥推进,把好“准入关”;同时建立跟踪评估和激励约束机制,对区域金融创新进行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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