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对欧盟与日韩等进口不锈钢钢坯等征反倾销税

中国网财经7月22日讯 据商务部网站今日消息,商务部发布了《关于对原产于欧盟、日本、韩国和印度尼西亚的进口不锈钢钢坯和不锈钢热轧板/卷反倾销最终裁定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显示,调查机关最终裁定,原产于欧盟、日本、韩国和印度尼西亚的进口不锈钢钢坯和不锈钢热轧板/卷存在倾销,国内不锈钢钢坯和不锈钢热轧板/卷产业受到实质损害,而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根据《反倾销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商务部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征收反倾销税的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自2019年7月23日起,对原产于欧盟、日本、韩国和印度尼西亚的进口不锈钢钢坯和不锈钢热轧板/卷征收反倾销税。

以下为原文:

关于对原产于欧盟、日本、韩国和印度尼西亚的进口不锈钢钢坯和不锈钢热轧板/卷反倾销最终裁定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以下称《反倾销条例》)的规定,2018年7月23日,商务部(以下称调查机关)发布2018年第62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欧盟、日本、韩国和印度尼西亚的进口不锈钢钢坯和不锈钢热轧板/卷(以下称被调查产品)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调查机关对被调查产品是否存在倾销和倾销幅度、被调查产品是否对国内不锈钢钢坯和不锈钢热轧板/卷产业造成损害及损害程度以及倾销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了调查。

根据调查结果和《反倾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2019年3月22日,调查机关发布初裁公告,初步认定原产于欧盟、日本、韩国和印度尼西亚的进口不锈钢钢坯和不锈钢热轧板/卷存在倾销,中国不锈钢钢坯和不锈钢热轧板/卷产业受到实质损害,并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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