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业对外开放大动作 国务院金稳委办推11条措施

原标题:国务院金稳委办公室推出11条新措施

金融业对外开放全面扩大(锐财经)

金融业对外开放迎来大动作。

7月20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有关举措》,按照"宜快不宜慢、宜早不宜迟"的原则,推出11条金融业对外开放措施。

专家表示,这11条开放措施不仅有利于提高中国金融市场竞争力,也将使境外投资者享受到中国发展的红利,"是一种能带来双赢局面的考虑。"

债券市场开放步子大

11条开放新举措,涵盖债券市场、银行保险市场和证券市场3个领域,且涉及到市场和机构层面实质性的变化。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其中债券市场的开放举措尤为值得关注。

--允许外资机构在华开展信用评级业务时,可以对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的所有种类债券评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推动信用评级对外开放,支持外资评级机构进入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开展所有种类债券评级业务,是中国金融市场扩大开放的重大举措。信用评级作为金融市场的重要基础性制度安排,随着中国金融市场国际化进程不断加快,引入国际信用评级机构在中国开展评级业务,有利于满足国际投资者的多样化需求,也有利于促进中国评级行业评级质量改善,对中国金融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允许外资机构获得银行间债券市场A类主承销牌照。据了解,随着中国债券市场开放进程不断加快,外资中介机构队伍持续扩大。目前已有6家外资银行取得非金融企业债券融资工具B类主承销和承销业务资格。此次,将允许符合条件的外资银行通过市场评价取得A类主承销业务资格,业务范围从境外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扩展至债务融资工具全部品种。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这将有助于进一步丰富外资机构服务国内实体经济的手段,提升其参与中国经济发展的广度与深度,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助于为境内企业发债融资引入更多的境外投资需求,从而为实体经济融通资金、降低成本提供助益,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同时,也有助于向外方分享中国经济发展的成果和机遇,推动经济全球化发展,实现互利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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