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入选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示范城市 获3年24亿元奖补

早报网7月22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近日,记者从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获悉,厦门市成为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示范城市,获得3年24亿元的中央财政奖补资金。

根据相关方案,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主要目标就是要用3年时间,支持部分人口净流入、租赁需求缺口大的大中城市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构建有力的体制机制,多渠道筹集租赁住房房源,促进专业化、机构化租赁企业发展,建设住房租赁信息服务与监督平台,改善租赁住房消费环境,加快形成租购并举的格局。中央财政将对确定的示范城市给予奖补资金支持,资金标准按城市规模分档确定,厦门作为计划单列市,将获每年8亿元的奖补资金。

据悉,厦门2017年7月被列入全国首批住房租赁试点城市。

评论

  • 相关推荐
  • 新闻
  • 娱乐
  • 体育
  • 财经
  • 汽车
  • 科技
  • 房产
  • 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