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入选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示范城市 获3年24亿元奖补
- A+
- A-
早报网7月22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近日,记者从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获悉,厦门市成为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示范城市,获得3年24亿元的中央财政奖补资金。
根据相关方案,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主要目标就是要用3年时间,支持部分人口净流入、租赁需求缺口大的大中城市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构建有力的体制机制,多渠道筹集租赁住房房源,促进专业化、机构化租赁企业发展,建设住房租赁信息服务与监督平台,改善租赁住房消费环境,加快形成租购并举的格局。中央财政将对确定的示范城市给予奖补资金支持,资金标准按城市规模分档确定,厦门作为计划单列市,将获每年8亿元的奖补资金。
据悉,厦门2017年7月被列入全国首批住房租赁试点城市。
新闻阅读排行
-
3522 阅读 2020-04-03 08:14
-
1847 阅读 2018-06-15 18:00
-
1823 阅读 2019-05-16 19:15
-
1590 阅读 2019-03-26 14:47
-
1423 阅读 2019-03-30 23:34
新闻热门推荐
-
2 阅读 2022-04-20 11:47
-
12 阅读 2022-04-19 15:46
-
5 阅读 2022-04-18 13:31
-
4 阅读 2022-04-18 13:10
-
41 阅读 2022-04-16 10:53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