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支书称霸一方将举报人腿打折 入党前曾两次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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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村支书称霸一方村民三缄其口
"我之前受过刑事处罚,出来后也没好好反省自己,又错失了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这是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宜城街道陆村原党总支书记、宜城街道建房办原主任谢辉剑的忏悔。今年4月25日,谢辉剑因犯贪污罪、受贿罪、故意伤害罪,被该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这起案件还得从去年年初的一起殴打信访举报人事件说起。"举报他之后,被打了两次,腿都被打骨折了",举报人的陈述引起了该区纪委监委的高度重视。经办案人员核实,举报人提到的"他",竟是有着近10年党龄、在基层党组织工作多年的陆村原党总支书记谢辉剑。这不禁让人产生疑问,这位村支书平时的行事作风是怎样的?又是如何入党并走上基层党组织领导岗位的呢?
核实谢辉剑的履历后,办案人员发现其入党前就劣迹斑斑:1995年因犯流氓罪(打架)被拘役5个月,2005年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可是在他的入党志愿书中,却没有反映其入党前涉刑受罚情况。
谢辉剑的入党介绍人、陆村原党总支书记吴某生承认,2010年初,谢辉剑软硬兼施向他"打招呼"要求入党,在明知其受过两次刑事处罚的情况下,吴某生违反党员发展规定,协助谢辉剑隐瞒涉刑事实,违规发展其入党。当时负责对谢辉剑进行入党考察的田某,也未能履职到位,为谢辉剑"带病"入党"通关放行"。2010年6月,谢辉剑被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并一步步从一名普通党员走上了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岗位。
成为村支书的谢辉剑,并没有将全部精力放在造福乡里的事业上,而是不改原来的行事作风,利用职权欺压村民、大肆捞钱。他强揽工程再发包给个体户,并索要"好处费",若是个体户讨价还价或是"好处费"给得不及时,他便毫不客气地威胁斥责。他插手多种经济活动,大搞违建、私自出租集体房屋、骗取拆迁补偿款、贪污集体资金、干预征地拆迁等等,权力所及,无孔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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