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铁普悠玛列车翻覆事故惩处 3名前局长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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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网报道 见习记者 尹艳辉】针对去年造成18人死亡的台铁普悠玛列车翻覆事故,台“交通部”15日晚间公布对3名台铁前局长的惩处结果,其中范植谷记大过1次、记过2次,周永晖记过2次,鹿洁身记大过1次、记过1次。
普悠玛翻覆事故造成18人死亡(图片来源:台湾“中时电子报”)
台铁普悠玛列车去年10月21日在宜兰新马车站发生出轨翻覆事故,列车翻车事故造成18人死亡、215人受伤。
台“交通部”于今年1月启动普悠玛案行政责任调查。据台湾“中央社”7月15日报道,台“交通部”发布新闻稿称,在4月完成行政责任调查报告呈报“行政院”后,“行政院”于6月中旬核覆,台“交通部”7月15日下午召开考绩委员会,审议3名前台铁局长范植谷、周永晖、鹿洁身的惩处案,并决定初步惩处。
惩处结果显示,对范植谷记大过1次、记过2次,因担任台铁局长期间对136辆普悠玛列车采购及验收测试到投入营运阶段,未能监督所属重视及采取具体作为,进而发生ATP远端监视系统未连线的情况,致安全防护关键功能不彰影响行车安全;并且范也疏于督导建立完善人员管理、安全管理制度、单位横向整合的组织安全文化。
此外,范植谷担任局长期间,对采购建置并完成全系统ATP隔离开关远端监视系统,未能吸取2007年大里事故(宜兰大里列车对撞,造成5人死亡)教训,疏忽预期安全防护功能等情事不周。
周永晖记过2次,原因与范植谷相同,未能监督及采取具体作为,致安全防护关键功能不彰等。
鹿洁身记大过1次、记过1次,因担任台铁局长期间对普悠玛列车主风泵异常状况,未能督导所属积极处置与查明根本原因,影响行车安全,以及任内就建立完善人员管理、安全管理制度、单位横向整合之组织安全文化等情事疏于督导,在任内发生第6432次普悠玛号列车出轨、车厢倾覆重大事故。
台“交通部”称,考绩会审议后,初步决定惩处,但仍待签报待核确定,其他单位人员惩处则由所属单位考绩会或奖惩委员会审议。
“联合新闻网”等台媒报道,宜兰地方检察署此前于6月6日侦结普悠玛案,起诉尤姓司机、台铁局机务处副处长、台铁局综合调度所所长3人。
对事故原因,宜兰地方检察署称,台铁为防止司机超速行驶列车,特别设置了防止超速的ATP系统,其使用、关闭流程都有明确SOP(标准作业程序),又为防杜司机恣意关闭ATP且不通报,再设置ATP远端监视系统加以监管,虽有层层控管机制,仍因实际从业人员散漫疏失,螺丝松动,在各项因素累加下,造成此件重大伤亡车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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