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上万亿的“惊天大案”!独家起底中国最大地下钱庄案

诈骗出口退税和政府奖励,向境外转移不法资金,为网络赌博、电信诈骗等犯罪提供资金周转渠道……这些“见不得光”的不法行为,都有地下钱庄的参与。

从近期公安机关侦办的系列特大地下钱庄案件中可以看出,地下钱庄犯罪手段上专业化、智能化、隐蔽化,犯罪主体家族化、圈子化、信用化,这些趋势均值得警惕,需加大惩治力度斩断地下“黑金”暗流。

涉案上万亿的“惊天大案”!独家起底中国最大地下钱庄案

“一锅端” 新华社发 翟桂溪作

几年前,黑龙江省七台河市警方在侦办一家皮革销售有限责任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中发现,这家公司的资金流动量和实际生产能力严重不符,数千万来历不明的外汇汇入这家公司。

继续调查发现,这些来自韩国、意大利等国家的皮毛货款,都由山东一个地下钱庄跨境汇入,涉嫌非法购买外汇。警方立案侦查发现,有关钱庄涉案流转资金达1000多亿元。

2015年9月8日,七台河公安部门侦办的地下钱庄案件被列为公安部部督案件,代号“9·8”特大系列地下钱庄专案。

近期,这起全国特大系列地下钱庄案件取得重大进展。“现在只打掉13个地下钱庄,就抓获犯罪嫌疑人117人,涉案交易流水上万亿元。”七台河市公安局办案人员说,从涉案规模上看,“9·8”特大系列地下钱庄案已成迄今为止国内最大的地下钱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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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天大案!流水上万亿为多种金融犯罪“服务”

有关人士介绍,地下钱庄是未经国家金融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的一类非法金融机构的统称,非法从事外汇业务、资金业务、贷款业务,也称“地下银行”。

作为转移赃款和洗钱的重要工具,地下钱庄直接为非法集资等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利益的犯罪活动服务,使大量来源不明的资金置于国家监管体系之外,存在巨大的经济风险和社会风险。

今年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跨国(境)兑付型地下钱庄主要指,不法分子与境外人员、企业、机构相勾结,或利用开立在境外的银行账户,协助他人进行跨境汇款、转移资金活动。

在“9·8”特大系列地下钱庄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利用境内外的账户,按照客户需求将境内人民币转移到境外,兑换成美元。或者将境外美元转移到境内,兑换成人民币。在这两个过程中间分别赚取汇率差价和手续费。

“由于境内外都有这种资金转移需求,有时都不用真正兑换,只需将境内外转移资金的需求一‘对敲’,直接就赚到汇率差价和手续费了。”“9·8”专案组一位专案成员说。

国家外汇管理局去年向社会通报,涉及个人外汇违规的案件中,有违规个人为了向境外转移资产,或是利用他人年度购汇额度将个人资金分拆购汇后汇往境外账户,或是通过地下钱庄换汇并转移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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