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提示:入选高校自招名单≠正式录取

原标题:省教育考试院提示:入选高校自招名单≠正式录取

早报网7月8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安梓)7月6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在官网发布特别提示,表示考生入选2019年普通高校普通自主招生、高校专项和综合评价名单,仅代表考生具备相关高校普通自主招生、高校专项和综合评价报考资格,并不等于录取。

7月4日,根据教育部关于特殊类型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省教育考试院在门户网站上公示2019年普通高校普通自主招生、高校专项和综合评价入选考生名单。这个信息发布后,省教育考试院发现个别微信公众号对此信息进行加工、分析或过度解读,这不利于社会准确理解公示信息内涵,甚至可能造成误读误解。

省教育考试院对公示的有关信息作出说明:考生入选2019年普通高校普通自主招生、高校专项和综合评价名单,仅代表考生具备相关高校普通自主招生、高校专项和综合评价报考资格,并不等于录取。入选名单的考生是否录取,既要看考生高考文化考试成绩是否达到相关高校给予的录取优惠分数要求,还要结合招生院校在我省安排的普通自主招生、高校专项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录取规定。

据悉,以2018年为例,我省入选普通高校普通自主招生、高校专项和综合评价名单的考生共4021人(合计6080人次),实际录取才5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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