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淮汽车排放造假 被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罚款1.7亿元

原标题:江淮汽车排放造假 被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罚款1.7亿元

7月5日晚间,江淮汽车(600418)公告称,收到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没款共计1.7亿元,将相应减少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对公司2019年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京环保车罚字[2018]19号)称,经检验,江淮汽车3辆新车检测结果中的车载诊断系统(简称OBD系统)功能性检测不符合标准要求,不应作为排放检验合格产品出厂销售,江淮汽车将不符合标准的车辆当成排放检验合格车辆销售的客观事实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二款规定的"以次充好"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二款规定,决定责令江淮汽车针对污染控制装置以次充好,冒充排放检验合格产品出厂销售的违法行为停产整治,没收违法所得879836.54元,并处货值金额(货值金额84740800元)二倍罚款16948.16万元,共计一亿七千万零三十六万一千四百三十六元五角四分。

江淮汽车在公告中称,此次抽查的车辆为京五排放标准(第1阶段)的载货汽车产品,只在北京销售,该款产品共计765台,随着2018年9月1日北京实施京五排放标准(第2阶段),该款产品已经停产,因此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本次罚没款将计入2019年公司损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7月5日,江淮汽车下跌0.91%,收于5.44元/股。

(责任编辑:李皓 CN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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