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发文:涉黑涉恶和“村霸”都不能再当村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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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中央发文:涉黑涉恶"村霸"都不能再当村官
周末晚上的重磅。
6月23日晚上,新华社发文,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观海解局注意到,《指导意见》内容非常多,其中,三次提到"黑恶"有关内容,并直接指出坚决把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涉邪教等问题的人清理出村干部队伍。
三次提到"黑恶"
观海解局前文提到,《指导意见》三次提到"黑恶"有关内容:
1)全面落实村"两委"换届候选人县级联审机制,坚决防止和查处以贿选等不正当手段影响、控制村"两委"换届选举的行为,严厉打击干扰破坏村"两委"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宗族势力;
2)坚决把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涉邪教等问题的人清理出村干部队伍;
3)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健全防范打击长效机制。
去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其中提到,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而且,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
可以看到,23日发布的《指导意见》在涉及黑恶的内容上与此前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内容一脉相承。《指导意见》提到的打击干扰破坏村"两委"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把"村霸"和涉黑涉恶的人清理出村干部队伍,都是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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