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媒:那些貌似关心香港的人,不能只图收割政治利益

香港近日有人反对港府一项《逃犯条例》的立法,从12日起包围香港立法会,阻挡该条例二读,立法会虽宣布暂停二读表决程序,但事件仍未完全平息。

此次修例风波,缘于香港男子陈同佳去年游台湾期间,杀害怀孕女友弃尸后,逃回香港。因台港之间没有引渡协议,陈嫌在港被捕后虽承认杀人,却无从追究杀人刑责,仅以“洗黑钱”罪获刑29个月,引发舆论哗然。

延续回归前的安排,香港现与20个司法管辖区签有逃犯移交协议,但跟台湾、大陆、澳门并无类似的制度性安排。个案处理模式缺乏效率和可靠性的情况下,香港特区政府于今年4月向立法会提交《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法例(修订)条例草案》,拟将大陆、台湾、澳门纳入其中,且规定只适用于犯有国际上公认的37项严重刑事罪行的嫌犯,政治犯不在其列。

然而,一场单纯的修法却演化成游行示威活动。

《逃犯条例》修订的本意是设立一次性“个案移交”机制,以避免刑事罪嫌在外地作案后逃到香港藏匿。

但此事被“恐共反中”的香港反对派紧紧抓住,将修例标签化为“威胁香港人权”、“送中条例”,加剧了部分港人的内心不安。有资讯显示,美西方的一些政治势力在世界格局深刻重构、中美贸易战加剧的大背景下,以各种方式支持香港反对派,扮演了大游行的幕后推手角色,其目的之一是打“香港牌”,牵制中国大陆的发展。

上周日的大游行对于港府来说无疑是一大警讯。在许多观察人士看来,港人此次大规模上街,一个深层原因在于担忧修例安排,将来会沦为政治检控的工具。平心而论,这次修例是港府在推动,合乎情理,有必要性,意在补本地司法漏洞,令罪犯绳之以法,还受害人公道,而大陆只是其中的一个面向。事实上,近些年,大陆强调依宪依法治理,逐步完善法治环境,整体在进步中。

国际组织FATF的一个报告曾指出,香港未同大陆订立《逃犯移交条例》,因此不能更有效打击金融犯罪。对香港而言,修例补漏是保障自身优质营商环境、独立关税区地位、法治健全国际声誉的必要、正当之举。如获通过,有助于强化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而非相反。

不仅香港,包括台湾在内的两岸四地在共同打击犯罪方面,应有共同的道义和担当。2009年4月,《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就已由海基会、海协会签署,协议受到台湾民众肯定,曾位居两岸两会签署各协议满意度前列。可惜近年两岸政治关系掉头向下,相关协议的实施受到影响。

凡事都有两面性。这次事件从一定意义上说明香港回归后实行“一国两制”,包括集会游行在内的港人惯常生活方式并未改变。关于修订《逃犯条例》,民意分歧大,两造均相当坚持,港府应高度警惕,一方面需进一步回应市民诉求,让修法更周全、谘询更广泛、程序更完备,另一方面,要审慎应对可能的冲击立法机构等暴力事件升级。

台湾方面,台当局领导人蔡英文不改一贯政治操作习性,称香港在“一国两制”下自由不再理所当然,呼吁台湾要“深深警醒”,并言“一国两制”不会是台湾人的选项。台港民众来往密切,香港修法是其内部事情,但台湾民众如对修法后赴港旅行、交流及定居安全产生疑虑,担心香港的司法保障是否周延,自应积极与香港交涉,设法协商解决,而不是见猎心喜,收割政治利益。

台湾“中时电子报”13日也发表评论说,香港民众这次的抵制,其中有多少是基于法例本身的问题,有多少是想象出来的恐惧,很难做出量化的考虑。

香港长期以来都是远东的洗钱中心与间谍中心,回归前后皆是如此。《逃犯条例》修订矛头所指,主要是从中国大陆逃来香港的贪官污吏等犯罪人士,以及在香港从事非法活动的外国人。条例修订后,上述人等曝露于可能被送回中国大陆接受审判的风险,其行径势必有所收敛或干脆逃离香港。

《逃犯条例》修订要针对的并非是普通的香港人或反对派人士,但对于台湾绿营来说,却仿如捡到重型武器,尤其正逢国民党、民进党初选白热化之际,不少媒体与政治人物纷向“一国两制”开炮,貌似关心香港人的福祉,实质针对对手进行攻击,收割个人政治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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